| 根据抚常发〔2008〕7号文件精神和省农业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08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实施农产品放心工作,着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机构健全,责任落实。成立了抚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和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管理机构、质检机构、综合执法机构健全,按照农业部门的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确保组织落实。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准绳,制订完善了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管理的逐级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实行问责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到单位和到责任人。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执法监督,全面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 2、加强宣传,形式多样。我市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多方位开展农产品安全宣传,形成人人关心、参与农产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5月,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组在市城区和临川区罗针镇设立农产品安全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布置农产品安全知识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接受群众咨询180多人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还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单4000份。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活动期间共散发各类明白纸1余万份、科技及政策宣传手册2000余册、展示各类假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1000多袋(瓶、盒)、接受各类咨询8000余人次。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送科技下乡、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万多人次。举办农业执法、农业标准化生产各级各类培训班40多场次、2000多人次,使一大批农民掌握了安全农产品生产的基本知识、操作要求和技术要领。 3、源头控制,标准先行。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都制订了相关技术规范,先后制定了《无公害南丰蜜桔生产技术标准》、《无公害崇仁麻鸡技术技术标准》、《无公害广昌白莲生产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举办了各类培训班。建设和完善了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示范小区。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控制,大力推广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在蔬菜生产过程中,试行推广、完善田间档案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制度。 认真开展了基地标准化生产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板块基地农业投入品、生产规程的监督检查。有8个农产品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A级产品”称号,并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总数达到39个;新增27个农产品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此类农产品总数达到48个;泰纳、超大、柳浪3家龙头企业顺利通过中国质量论证中心组织的CHINAGAP(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现场审核,成为中国首批通过中国质量中心论证的柑桔种植加工企业;琴城贡桔牌南丰蜜桔获“中国驰名商标”殊荣;“广昌白莲”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从而使我市的中国名牌农产品在全省8个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占到了3个;新增江西省名牌农产品8个,总数达到12个;建立了水稻、南丰蜜桔、广昌白莲、茶叶、食用菌、生猪、家禽等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9个。 4、突出重点,专项整治。主要围绕6个方面的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组织开展对违规生产、经营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加强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抽查和监测。重点开展高毒农药登记、商品名、标签标识的整治和市场监管。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专项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狠抓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先后封存没收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1300公斤。在饲料和畜产品整治方面,重点加强饲料和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品的监管,组织了饲料、家禽、蛋禽和猪尿检测140批次,其中饮料10批,家禽50批次,猪尿样品70批次,蛋禽10批,合格率100%。 二是组织对水产品药残整治方面,重点查处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品行为,组织开展了水产养殖综合执法检查,水产品没有检测出有害物质。 三是全面检查农产品认证机构的工作情况,在认证产品整治方面,在获证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了我市的农产品板块基地。 四是组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抽查监测,加大检测频率和力度。在监督抽查与批发市场整治方面,对我市的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进行抽样检测,已经完成了800多个样品的抽样工作。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已对菜类、茄果类、块茎类、豆类、食用菌五大类蔬菜32个品种,共完成市场抽检蔬菜样品239份,完成样品详测239多批次,抽查显示抚州市城区蔬菜综合合格率为95. 4%,比2007年90.17%的合格率上升了5.23个百分点。 今年1-- 5月,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3925人次,执法车辆1000多车次,整顿农资市场108个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门店)2806个次,查处违法农资行为65起,结案62起,涉案56人,查获不合格农资产品1500多件,15000公斤,货值150万元。其中,种子1300公斤、肥料10000公斤、农药3120多公斤、饲料500公斤,兽药80公斤,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 5、立足治本,积极推进市场准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从源头治理和杜绝违规生产经营和销售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和执法联动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行动,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建立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协作制度 、农资质量监测、公告制度、农资经营备案管理制度 、农资经营档案联合监管制度、农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制度 。 二是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农业执法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农产品经营户和广大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市农业局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真正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意思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诚信经营的意识还不够,缺乏必要的责任感;部分申报企业存在着重视申报、轻视管理的现象,产品通过认证后证书常常束之高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往往流于形式,从而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严重隐患。 2、监管难度大。我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有关的职能部门虽然都能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恪尽职守,但是部门之间通力协作、联合监管的力度还不够,整体合力还不强,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3、体系待健全。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标准不配套,农业标准覆盖率还不高,农业投入品主要是农药的使用难以完全监管到位;二是对无公害产地环境质量监管不力,缺乏系统的、动态的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控和有效的监管手段;三是由于目前大多数安全农产品产地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实施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农产品质量溯源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四是缺少快捷的信息反馈和统计平台,难以及时掌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展动态,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政府监管环节之间的信息传递脱节,难以实现实时监控。五是检测机构不健全。县(区)农业部门还没有一家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县(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六是没有检测资质。全市还没有一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资质认证,其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参数,不具法律效力。 4、监管力量较弱,工作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和监管任务重,面对千家万户进行有效监管十分困难,虽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但监管工作经费非常缺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按照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思路,重点部署,狠抓落实: 1、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小事为舆论导向,上下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层次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引导生产者、消费者按标生产、健康消费。 2、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办法》、《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做好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业投入品综合执法体制,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建立主导品种发布制度。建立假劣产品曝光制度。加大抽样送检力度,特别是重点肥料产品和重点农药产品,凡抽检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要依法通过媒体曝光,及时控制假劣农资产品下田,尽可能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建立举报投诉制度。 3、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现有人才、设备等资源,优化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资源的配置,认真规划检测体系的建设,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强化检测检验网络的建设,加强县区检测中心、产地、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速测点的建设,明确各自分工,形成高效运行、构建完善配套的监测网络,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求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4、集中打击,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集中力量,坚持依法行政、属地管理原则,着眼于全程监管,突出解决重点问题,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继续开展好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认证产品专项“三个检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奥运”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我市各地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监管,确保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及时消除隐患,为在奥运期间防止和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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