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试验方法
5.1感官要求的检测
5.1.1品种特征、鲜嫩、整修、腐烂、枯梢、冻害、韭薹、病虫害及机械伤等,用目测发检测。异味用嗅的方法检测。
5.1.2整齐度的检测:从4~5捆样品中随机取韭菜200株,用直尺测量最大株长,求出最大株长的平均值(X),按式(1)计算:
X =(X1+X2+┅+Xn)/n ………………(1)
式中:X 株长的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Xn 单根韭菜的最大株长,单位为毫米(mm);
N 所检测韭菜的株数,单位为根。
卫生要求的检测
- 六六六、敌敌涕、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
按GB/T 17332规定执行。
5.2.2 乙酰甲胺磷
按GB 14876规定执行。
5.2.3 杀螟硫磷、乐果、麻辣硫磷、敌百虫、喹硫磷、敌敌畏
按GB/T 5009.20 规定执行。
毒死蜱 按GB/T 17331规定执行。
辛硫磷 按GB 14875规定执行。
5.2.6 百菌清
按GB 14878规定执行。
砷 按GB/T 5009.11规定执行。
铅 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隔 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
5.2.10汞
按GB/T 5009.17规定执行。
5.2.11 氟
按GB/T 5009.18规定执行。
亚硝酸盐 按GB/T 15401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 检验分类
-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申请无公害食品标志或进行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
- 出口蔬菜、产品评优、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 因认为或自然因素是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病夫合格证方可交收。
组批检验
同产地同规格、同时收购的韭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同产地、同规格的韭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韭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抽样方法
按GB/T 885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实货相符,凡与实货不符,品种、规格混淆不清,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
包装检验
应按第8章的规定进行。
判定规则
6.5.1 每批受检韭菜抽样检验时,对不符合感官要求的韭菜做各项纪录。如果一根韭菜同时出现多种缺陷,选择一种主要的缺陷,按一个残次品计算。不合格品的百分率按式(2)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X = n/N …………………………………(2)
式中:
X 单项不合格百分率,单位为百分率(%)
n 单项不合格品的株数,单位为根;
N 检验样品的总株数,单位为根。
各单项不合格品百分率之和即为总不合格品百分率。
6.5.2 限度范围:每批受检样品,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如每箱、每袋)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得超过所规定限度。
同一批次某件样品不合格品百分率超过规定的限度时,为避免不合格率变异幅度太大,规定如下:
规定限度总计不超过10%,则任何包装不合格品百分率的上限不得超过15%。
- 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6.5.4 复验:该批次样本标志、包装、净含量不合格者,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验一次。感官和卫生指标检测不合格不进行复验.
7 标志
包装上应标明无公害食品标志。
7.2 每一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规格、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包装、运输、贮存
- 包装
8.1.1 韭菜的包装(箱、筐)要求大小一致、牢固,内壁即外表均平整,疏木箱缝宽适当、均匀。包装容器应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塑料箱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8.1.2.应按同品种、同规格分别包装。
8.1.3 每批报验的韭菜其包装规格、单位质量应一致。每件包装的净含量不得超过10kg,误差不超过2%。
8.1.4 包装检验规则: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的质量必须一致,不得低于包装外标志的质量。根据整齐度计算的结果,确定所抽取样品的规格,并检查鱼包装外所示的规格是否一致。
8.2 运输
韭菜收获后应就地修整,及时包装、运输。
8.2.2 运输时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无杂物。短途运输中严防日晒、雨淋。长途运输中注意采取防冻保温或降温措施,不使产品质量受到影响。
贮存
8.3.1 临时贮存应在阴凉、通风、清洁、卫生的条件下,防日晒、雨淋、冻害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堆码整齐,防止挤压等损伤。
8.3.2 短期贮存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码,货堆不得过大,保持通风散热,控制适宜温、湿度。
8.3.3 贮存库(窑)内菜体温度应保持在(0±0.5)℃,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