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农发[2008]127号
各县(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果业、)局(办)、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加强协调,强化督导,决定建立局领导、有关科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成员督导联系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联系责任 (一)负责民评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指导。 (二)负责“三进三送”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 (三)负责市本级及责任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框的跟踪服务的督促指导。 (四)负责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 (五)负责收集联系责任点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收集和反馈联系责任点的民评工作信息和动态。 (七)负责督查各单位及相关科室提供样本框的情况。(八)承担省市民评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导联系分组 实行局领导、各相关科室、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县(区)分组落实联系责任。具体名单安排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1、各联系督导责任人员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业务工作与民评工作同等重视,同等落实。 2、要突出重点,确保民评工作关键环节、重点工作督促落实到位。 3、各责任联系督导责任人员原则上要求半个月至少要有一次深入到联系点进行工作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通报交流。 4、及时掌握联系点民评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局民评办反馈。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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