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农发[2008]104号
各县(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果业、白莲、蚕桑)局(办)、金巢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08年抚州市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2008年抚州市农业系统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和省农业厅《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和推进我市农业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系统的良好形象,结合农业系统的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 “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结合起来,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能力结合起来,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农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农业管理部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抚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2、坚持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全市农业系统的民主评议由市农业局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分级实施,分级负责。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评议工作中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用改革的办法,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促进政务环境的改善。 4、坚持依靠群众,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开门纳谏,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5、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的原则。紧紧抓住解决实际问题这个关键环节,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见效”的要求,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全过程。 6、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程序的原则。评议工作始终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三、评议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认真组织对农业系统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市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及自查自纠搜集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四、评议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召开全市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各项工作。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按照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体部署要求,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各县(区)农业部门的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农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市、县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三进三送”活动,并针对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各县(区)农业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6月18日前报市农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有关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督促各被评单位抓好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08年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各县(区)农业部门的整改方案及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市农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对市农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一是电话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二是问卷测评。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适当数量的问卷测评表进行测评。
2、对县(区)农业部门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市农业局配合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市统计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测评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1)由市农业局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2)由市统计局的抽样人员根据市农业局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各县(区)农业部门抽样样本框;(3)由各县(区)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市统计局制定的抽样样本框组织各县(区)农业部门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18日前报市统计局。(4)由各县(区)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组织本县(区)服务对象进行问卷测评。同时,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11个督导组到各县(区)对问卷测评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农业部门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农业部门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五)检查评估。 1、市农业局于9月份对各县(区)农业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主要围绕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08年本单位、本行业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
2、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9月底对各县(区)农业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评估。成立11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县(区)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由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分别从市、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 (六)集中统分。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对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进行封闭统分,并进行排名。市农业局列入市直24个行政管理单位进行排名,同时,根据省民调中心的电话调查,在全省各设区、市农业部门排名;县(区)农业部门按照系统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定。其中,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
1、对市农业局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问卷测评、电话访问、各县(区)农业部门群众满意度调查、督促整改落实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为:(1)问卷、电话测评和县(区)农业部门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其中:①问卷、电话测评占 40分,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5、0.8、0.75、0.7,另设“不了解”一栏,不计总分;②县(区)农业部门群众满意度调查占30分,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区)农业部门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2)督促整改落实占评议总分的30分,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区)农业部门交叉检查评估分值,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
2、对县(区)农业部门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5、0.8、0.75、0.7;“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 0.5。(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七)总结表彰。由市、县二级政府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并分别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市政府对42个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市直被评单位排名在前十名的(其中:行政执法单位4个,行政管理单位6个)予以表彰并授予“2008年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对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市农业局对县(区)农业部门民主评议工作前三名予以表彰,授予“2008年全市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并对获得表彰的单位予以奖励。同时,对排位在前六名的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强化群众监督,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一是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二是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三是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四是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涉及范围广。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按照市政府和市民评领导小组及省厅的统一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开展“三进三送”(进农民庭院、进龙头企业、进田间地头;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主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迈开双腿,走出机关,深入百姓身边,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宣传政策。充分利用 “三进三送”活动载体,把最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最前沿的致富信息,最新的惠民政策及时送到千家万户,送到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要以“三进三送”为动力,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不断拓展服务内容,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务求“三进三送”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农业部门政风行风测评满意度。 3、加强督导,明确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评议活动的督导检查力度,开展明察暗访,认真做好迎接交叉检查评估各项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
4、严明纪律,规范操作。评议工作中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手段,促进工作是目的。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正确处理好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集中时间、人员搞好评议活动,又要统筹安排好业务工作,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活动的效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行风建设搞好了,管理水平提高了,服务态度改善了,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也就满意了。 6、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要建立简报制度,及时宣传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评议中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效果。要积极运用网络平台,拓展与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渠道,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全社会的力量推动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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